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累计盈余是通过核算单位历年实现的盈余,扣除盈余分配后的滚存金额,以及因无偿调入调出资产产生的净资产变动额来计算的。此外,还包括按规定上缴、缴回、单位间调剂结转结余资金产生的净资产变动额,以及对以前年度盈余的调整金额。简而言之,累计盈余反映了单位净资产的累计余额。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累计盈余的计算方法
累计盈余科目详细核算单位的财务情况。该科目主要计算以下内容:
一、历年盈余滚存金额
单位历年实现的盈余扣除盈余分配后的滚存金额,是累计盈余的基础构成部分。
二、净资产变动额
1. 因无偿调入调出资产产生的净资产变动额。
2. 按照规定上缴、缴回及单位间调剂结转结余资金产生的净资产变动。这些变动都会影响到累计盈余的总额。
三、调整金额
对以前年度的盈余调整金额也要纳入累计盈余的核算中。这些调整可能源于各种因素,如会计估计变更、前期错误更正等。
具体的核算过程,可通过以下借贷分录进行:
累计盈余科目核算
借:相关收入账户
贷:相关支出账户及盈余分配账户
借或贷:调整账户(根据调整金额的性质决定)
贷或借:净资产变动账户(根据资产变动方向决定)
最后得出累计盈余的金额。
这样,通过明确的核算内容和规范的核算流程,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盈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