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购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需按年度折旧。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纳税调整及统计。
一次性固定资产扣除折旧表的填写指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规定,针对企业在特定时间段内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享受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优惠政策,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相应的扣除,不再按年度分计折旧。这一政策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
一、季度预缴申报时的操作
在进行2018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企业需关注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在此表中,第4行的“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栏目是进行调整扣除的关键。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的操作
到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企业需进一步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在“固定资产”部分,需根据固定资产类型进行纳税调整。同时,第10行的“(三)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栏目,用于统计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情况,企业需认真统计并填写。
企业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务必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这不仅关乎企业的财务处理,更涉及到税务合规问题。正确填写一次性固定资产扣除折旧表,有助于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促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