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会计需要进行坏账处理。如果单位执行新会计准则,则通过计提坏账准备分录处理;若未执行新准则,则通过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处理。对于已核销的坏账,如果后续收到款项,需要相应调整账目。总之,会计应依据具体情况,合理处理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处理详解
当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时,通常需要进行坏账处理。根据不同的会计准则,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略有不同。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处理方式:
当单位遵循新会计准则时,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二、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处理方式:
对于尚未采用新会计准则的单位,处理坏账准备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三、核销坏账的处理:
当需要核销坏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四、已做坏账处理后再次收回款项的处理:
若已作坏账处理,但后来收到已核销的坏账,则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以上所述,详细描述了不同情况下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准确处理,确保账务的清晰与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