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流程中,事业单位需按工资福利支出的2%提取工会经费,并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若事业单位内部有资金结算中心,工会经费的分录处理为借:事业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实际支出时,通过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支,与财务账无关。整体上,财务已全额列支工会经费。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的会计分录处理
1. 在事业单位中,工会经费的提取与上缴并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按照相关规定,工会经费是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中按2%的比例提取。
工会经费的提取与记录
当事业单位决定提取工会经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表示将款项转入单位内部资金结算户)
2. 若事业单位内部设有资金结算中心,工会在此中心开户。实际操作中,当资金转入内部结算中心时,会计分录如上所示。而当实际使用这些经费时,会从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通过内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进行支出,这一支出与财务账无关,但财务上已全额列支。
内部资金结算与支出处理
当使用工会经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相关科目(根据实际支出内容填写)
贷:银行存款(表示从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支出)
通过上述会计分录,事业单位能够清晰地记录工会经费的提取、转入内部结算中心及实际使用情况,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