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长期挂账的货款收款会计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创业财商课 2024-12-13 04:39 浏览次数:992

针对长期挂账的货款,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应写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某某单位。此前挂账时的处理是借应收账款—某某单位,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在收到长期挂账的货款时,需要冲减应收账款,并将收款情况记入银行存款账户。

收到长期挂账的货款会计分录处理详解

在商贸往来中,经常会遇到长期挂账的货款。对于此类情况的会计分录处理,首先需要明确挂账时的初始账务处理。

挂账初期的会计分录

当货物销售发生,但货款未即时结算时,我们采取以下的会计分录方式。

:应收账款——某某单位(代表未收到的货款)

:主营业务收入(表示销售产生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记录销售产生的增值税)

收到长期挂账货款的会计分录

当经过一段时间,收到之前长期挂账的货款时,我们的会计分录如下。

:银行存款(表示实际收到的货款金额)

:应收账款——某某单位(核销之前的挂账货款)

这样的分录处理方式,确保了账务的清晰与准确,便于企业对于资金流动的有效管理与追踪。在实际操作中,会计需确保每一项分录的精确性,以维护企业的财务健康与稳定。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