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主要是房产的计税余值和房产租金收入。对于企业自用的房产,以房产原值减去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详解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根据企业所持有的房产的不同状态进行区分的。
一、企业自用房产
对于企业内部使用的房产,其计税余值是关键的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指的是从房产原值中减去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一原值,是企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录的房屋原价。
房产原值:是指企业在会计制度中记录的、在“固定资产”账簿中的房屋原价。
计税余值计算:从房产原值中减去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具体的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二、企业出租房产
对于出租的房产,其租金收入是房产税的主要计税依据。
租金收入:企业因出租房产而获得的货币或实物收入。
特殊形式报酬:若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需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再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确保计税依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企业需结合当地政策进行具体操作。
文章所述内容均为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企业在执行时务必遵守,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