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并留存于企业内部的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通常,盈余公积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而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仍有结余,且股利率不高和法定盈余公积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时,可以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盈余公积与现金股利发放
一、盈余公积概述
盈余公积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用于特定目的收益积累。
二、盈余公积的用途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它不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而是作为企业的一种储备,用于确保企业的稳定与发展。
三、盈余公积的提取限制
盈余公积的提取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提取的盈余公积本身即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一旦提取形成盈余公积,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否则不得随意用于分配利润或股利。
四、特殊情况下的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在特定情境下,企业可以使用盈余公积来分配股利。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 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仍有结余。
2. 分配股利时,股利率适中,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 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具体条件细节如下:
4.1 弥补亏损后的结余
企业首先需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只有在公积金仍有结余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其来分配股利。
4.2 适宜的股利率
为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分配股利时股利率的设置不宜过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4.3 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
在分配股利后,企业必须确保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以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稳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