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缴上年度增值税的分录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去年已计提但未缴纳,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若是因税务稽查等原因需要补缴,则先通过“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过渡,再转入“未交增值税”。最终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企业补缴上年度增值税分录详解
企业在补缴上年度的增值税时,需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具体的会计分录。以下为常见情况的分录处理:
情况一:针对已计提但未缴纳的增值税
若企业上一年度已对增值税进行计提,但尚未完成缴纳,则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情况二:因税务稽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的增值税
若因税务稽查或其他原因需补缴增值税,则首先进行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随后,进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最后完成补缴动作: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处理均基于企业会计实际操作的常规做法。在进行具体账务处理时,还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准确操作。希望以上内容能为企业补缴上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