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损毁时,如果是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损失,需要将该盘亏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毁损,处理时需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而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原材料毁损,则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存货盘亏损毁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对于存货的管理,其安全性至关重要。当存货因管理不善导致被盗、丢失或霉烂变质时,会产生损失,此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来说,针对这些损失,需要将该盘亏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
一、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处理
当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货毁损,如原材料毁损,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此时,还需考虑管理费用的影响: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同时,针对增值税的处理,需将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自然灾害造成的毁损处理
与人为损失不同,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原材料毁损,不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具体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针对这一损失,可视为非常规营业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以上处理,明确了不同情况下存货毁损的会计处理办法。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