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规定,独生子女每月可定额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000元。被赡养人需年满60岁,包括父母及子女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年内不得变更。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详解
对于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支出,按照统一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具体标准如下:
一、独生子女扣除标准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可享受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非独生子女扣除标准
对于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其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分摊方式及协议:
1. 分摊方式可以是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是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2.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 一个纳税年度内,具体的分摊方式和额度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的定义:
本办法所指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政策,让我们深入了解每个细节。首先,对于独生子女来说……然后,对于非独生子女……最后,关于被赡养人的定义……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