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成本法分录包括三种情况。一是货到并验收入库,发票等凭证已收到并支付货款,此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二是货款已付但材料未到,先借在途物资和应交税费,货到后再借原材料贷在途物资。三是货到未付款,先按估价入账,贷应付账款,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实际成本法分录详解
一、货到并验收入库,同时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且货款已支付的情况:
1. 货到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关于货款已付但材料尚未到达的情况:
1. 货款支付:
借:在途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 货到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三、货物到达并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的情况:
货物入库暂估处理:
借:原材料(估价入账)
贷:应付账款(估价)
下月初调整分录:(用红字冲回估价入账部分)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待实际付款后,再按正常程序记账)
确保账务准确性。在实际付款后,按照正常流程进行记账处理。以上分录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