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期末需要结转至本年利润。具体地,当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盈余时,需将相关金额从交易性金融资产转移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再转入本年利润;当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亏损时,处理方向相反。通过这种方式,真实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期末结转处理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处理,在期末确实需要将其结转至本年利润。具体的账务操作可以细分为公允价值盈余和亏损两种情况。
一、公允价值盈余时的处理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出现盈余时,其分录处理如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二、公允价值亏损时的处理
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亏损,则分录处理为:
1. 分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 从本年利润中结转亏损
借:本年利润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在进行上述账务操作时,务必保持细致的记录管理,确保每一项交易都能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通过这样的处理方式,可以清晰地展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企业的决策分析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