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因企业未复工复产或办税人员未到岗等原因导致纳税申报困难,纳税人可在本月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税务机关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需延长可经负责人批准延期5个工作日。经核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需按上期实际缴纳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疫情期间申请延期报税指南
受疫情影响,众多企业面临无法复工复产及人员无法到岗的困境,导致纳税申报变得困难。针对这一问题,纳税人可在本月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延期申报的申请。以下是相关注意事项的详细解读:
一、申请流程与所需材料
纳税人遇到申报困难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办理申请。申请过程中,需准备以下材料:
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如存在代理情况,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税务机关将在受理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多5个工作日。
二、预缴税款事项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经核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应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预缴金额可依据上期实际缴纳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进行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将结合当地疫情及纳税人经营情况,合理确定预缴税额。
申请延期报税注意事项:
1. 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2.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请和预缴税款。
3. 及时关注税务机关的反馈,确保申请得到及时处理。
疫情期间,税务机关为受影响的纳税人提供了延期申报的便利措施。请纳税人按要求合理申请,确保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