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的会计分录处理包括确认合同成本、已结算合同价款、实收价款、收入、成本和毛利的确认以及损失准备的计提。具体为:确认合同成本时,借方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方记原材料等;确认已结算合同价款和实收价款时,分别借方记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贷方记工程结算和应收账款;确认收入、成本和毛利时,使用完工百分比法,借方记主营业务成本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方记主营业务收入;预计损失时,计提损失准备,借方记资产减值损失,贷方记存货跌价准备。工程完工后,对冲相关账户。摘要需关注合同成本、收入、损失准备及账户对冲等关键步骤。
建造合同的会计分录处理与主要账务处理
对于建造合同,其会计分录处理相当关键。主要的账务处理可细分为以下几点:
一、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等
此步骤记录的是与合同相关的实际成本支出。
二、确认已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此步骤反映了企业已与客户结算的合同款项。
三、确认实收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这里记录的是企业实际收到的合同款项。
四、确认收入、成本与毛利——完工百分比法
根据完工进度,确认相关账目。具体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贷记表示损失)
贷:主营业务收入
若预计总成本超过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需计提损失准备。
计提损失准备
针对未完工部分,计提准备的金额为:(成本-收入) × (1-完工进度)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五、工程完工时的处理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对于已提取的损失准备,需冲减合同费用: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期末,确保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相抵消,若工程施工的期末借方余额不为零,则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会计分录格式进行表述,旨在为企业提供清晰、易懂的建造合同会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