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施行)》的规定,个体户在取得出口经营资格后,对其出口的货物可以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免退税手续。也就是说,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
个体户能申请出口退税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施行)》(国税发〔2005〕51号)的相关规定,个体户在取得出口经营资格后,对其出口的货物可以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免退税手续。
出口货物的退税资格
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出口商品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可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税局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商的范围
办法中明确指出,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等。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若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也包含在内。
对于已经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只要满足条件,即可申请出口退税。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提升个体户的出口积极性、促进外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