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发票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或销售发票上的买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操作是,将发票金额的90%记入库存商品等科目,10%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科目,同时贷方记录银行存款等。此举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公告,旨在鼓励农业发展,降低企业购进农产品时的税负。
苗木发票抵扣的账务处理详解
苗木发票作为农产品收购或销售发票,其进项税额的计算与抵扣是财务处理的关键环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产品税率调整为13%对应抵扣率为10%。具体的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一、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依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的抵扣率,即发票金额的9%(或10%)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会计分录处理
1. 借方处理:
借:库存商品(发票金额的90%)
表示将苗木作为库存商品进行入账,金额为发票金额的90%。
2. 税费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发票金额的1%)
表示将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科目。
3. 贷方处理:
贷:银行存款等(发票全额)
表示以银行存款等方式支付苗木款项。
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如上所述,确保准确记录每一笔交易,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以备查验。在处理过程中,务必遵循财务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