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的会计分录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当月末销项大于进项时,需要结转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相关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同时,还需要计提附加税,会计分录包括借各项税金及附加(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贷各项应交税费。
一般纳税人计提增值税及附加会计分录详解
作为一般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需按时计提增值税及其附加。当月末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需要结转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一、增值税部分
1.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 贷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附加税部分
当需要计提附加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方:税金及附加-城建税、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 贷方: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具体细节如下:
1. 增值税转出与未交增值税
在每月结束时,企业会根据销项与进项的差异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若销项大于进项,则应将应交增值税转出,并确认为未交增值税。
2. 附加税的计提
附加税是根据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税费,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在确认增值税后,需同步计提这些附加税。
通过上述会计分录,企业能够清晰反映其增值税及附加的计提情况,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