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报需前往税局补报并缴纳滞纳金,需携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滞纳金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但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低于一定金额可零申报。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报的处理措施
当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报时,需前往税局前台进行补报。若存在未缴税款,还需缴纳滞纳金。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及所需资料:
一、补报流程与资料
1.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3. 提交盖有公章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二、滞纳金相关规定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外,税务机关将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实际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三、政策施行时间
自2012年8月1日起,上述政策开始施行。
为了更好地处理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报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前往税局前台进行补报,并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所需资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补报手续。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请务必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