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条件包括:长期停建且预计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所建项目在性能或技术上已落后,且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企业需定期或在年终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这些情况决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以真实反映在建工程价值。
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需满足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针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建设工程,当面临市场或其他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发生停建、缓建等情况,从而导致工程价值减值。为了真实反映在建工程的价值,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应当考虑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一、长期停建状态
当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时,表明该工程可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技术或性能落后
若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或技术上已经明显落后,且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意味着该项目的经济价值可能已降低,应计提减值准备。
三、其他减值情形
除上述两点外,存在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如成本超过预算、资金来源问题等,也需考虑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在考虑计提减值准备时,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评估与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在会计处理上,相关借贷分录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正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