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是一种结算方式,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收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收款收账通知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等;付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等,贷:银行存款。办理委托收款的程序包括签发托收凭证、委托和付款。若委托收款失败,则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委托收款会计分录详解
当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时,收付双方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收款方:
1. 当收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收款收账通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2. 办理委托收款的程序包括签发托收凭证、委托及付款环节,其中不涉及会计分录的操作。但当委托方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时,上述会计分录适用。
二、付款方:
1. 当付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贷:银行存款。
关于委托收款的具体程序:
1. 签发托收凭证:此步骤不涉及会计分录的操作。
2. 委托:同样在这一步骤中,不需要进行会计分录。
3. 付款环节:
对于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情况,银行应当在当日主动支付款项给收款人。
对于以单位为付款人的情况,银行会及时通知付款人,并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付款人需在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若付款人未在指定时间内通知银行付款,则视同同意付款,银行将在规定时间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三、关于拒绝付款的情况:
在委托收款失败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特殊的会计分录。
委托收款是一种有效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单位和个人。通过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可以办理款项的结算。以上内容对原文进行了润色,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同时保持了原文的信息完整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