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免申报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免于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具体来说,对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以免申报。但存在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这项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个税免申报详解
个税免申报是针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一项优惠政策。具体来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如果其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并且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税,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那么这些居民个人可以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一、政策具体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公告明确了以下情况:
收入条件: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不超过特定金额。
补税条件:年度汇算清缴的补税金额不超过一定限额。
二、预扣预缴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上述免申报政策不适用。这意味着,如果雇主或其他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预扣预缴税款,那么纳税人可能无法享受免申报的优惠。
三、政策适用时间
此公告中的第一条特别适用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其他事项则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也体现了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持续优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