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处理流程,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账务处理。出租方需处理长期应收款、未担保余值、融资租赁资产等账户,承租方则需处理融资租赁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长期应付款等账户。此外,还介绍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处理。文章详细解释了各个步骤的会计处理,包括租赁开始日、收款时、租赁期末等情况。
融资租赁业务处理详解
一、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出租方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 借:未担保余值
3. 借:累计折旧
4. 贷:融资租赁资产(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之和)
5.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若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上述贷款有差异,则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收款时,进行相应分录记录。租赁期末,若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则进行特定分录处理;否则,将融资租赁资产与相关款项进行结算。
二、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承租方记录:
1. 借:融资租赁资产(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为准)
2.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3. 贷:长期应付款
付款时,进行常规分录。同时,以实际利率计算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差旅费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得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相等的折现率。
三、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处理
出租方:
1. 购入资产,记录融资租赁资产与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 购入即出租,记录长期应收款与未实现融资收益。
3. 收款时,进行常规分录,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承租方:
1. 出售资产时,记录应收账款(银行存款)与固定资产的减少。
2. 租入资产,记录长期应付款与未确认融资费用。
3. 付款时,进行常规分录。同时,以实际利率确认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租入资产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以上就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