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公告,火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除以(1+9%)再乘以9%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因此,火车票是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之一。
火车票进项税额抵扣详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关于火车票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
一、火车票的进项税额可抵扣细节
当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按照特定规定确定进项税额。对于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其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 计算进项税额公式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1 + 9%) × 9%。
这一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一种明确的计算方法,使得火车票成为可抵扣进项税的凭证之一。
二、原文内容解读
公告中明确指出,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时,可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这一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税务处理指导,特别是在涉及火车票进项税额的抵扣方面。
持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纳税人可依据公告规定,计算并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简化税务处理流程,为纳税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