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是企业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需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才能确认为一项资产。这些条件包括成本需与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增加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并且预期能够收回。对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如果预期能够收回且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履约成本解析
根据财会(2017)22号的规定,针对企业为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成本,有以下详细解释:
一、合同履约成本的定义
企业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成本,若这些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范围,并同时满足特定条件,应被认定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可确认为一项资产。
二、具体条件与成本类型
1. 直接相关成本:这些成本与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有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
2. 增加履约资源:这些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可收回的预期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只要预期能够收回,即可确认为一项资产。
三、关于资产的摊销
对于因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若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可以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详细解析
让我们以借贷分录的形式来深入理解:
1. 当企业发生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资产账户
贷:相关现金或应付账款账户
2. 若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发生时可做如下分录:
借:当期损益账户
贷:合同履约成本资产账户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财会(2017)22号文的规定,正确核算和记录合同履约成本,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