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核算方式和关注点不同。成本法关注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对投资企业影响较小;而权益法关注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随着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相应调整。
长期投资权益法与成本法的核心差异详解
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领域里,成本法和权益法是最常用的两种核算方法。它们之间的核心差异在于对被投资单位的不同控制程度和关注点。
一、成本法
成本法主要适用于企业能够实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场合。此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通常不进行账面调整。仅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会确认投资收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编制报表时,需将被投资方的资产和负债并入自己的财务报表,而后进行合并抵消。
二、权益法
权益法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场合。此法关注的是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只要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企业都会进行相应的账面价值调整。
权益法的具体应用:
1. 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
2. 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4. 其他权益发生变动,也要及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账务处理的借贷分录:
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通过对这两种方法的深入解析,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投资核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