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政府作为投资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不属于政府补助。政府投入的资金在“专项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使用时形成资产记入资本公积,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企业收到政府拨款时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用于工程项目建设时支出相关费用。项目完工后,对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需核销。若有拨款结余需返还。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一、概述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收国家特定用途款项的负债,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这些款项的核算涉及企业与政府间的投资关系。
二、科目定义与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明确,“专项应付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从政府获得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这些款项通常涉及资本性投资项目,如基本建设投资、国债投资项目等。政府作为投资者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者权益。
三、会计处理
1. 企业收到政府拨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专项应付款
2. 款项使用于工程项目建设时: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3. 工程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对于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做相反分录。
4. 拨款结余需返还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四、期末处理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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