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属于资产类科目中的存货,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如一次转销法和计划成本法,进行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采用一次转销法时,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应记入相关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法时,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周转材料属于资产类科目,具体归入流动资产的“存货”类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规定,设置了第1411号“周转材料”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的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对于企业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在采用一次转销法时,若周转材料报废,应按照其残料价值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入原材料,贷方根据情况进行管理费用、生产成本或销售费用的记录。
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周转材料的日常核算,那么在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时,除了记录相应的科目外,还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工程施工或销售费用等科目,贷方记录材料成本差异。当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时,会计分录的方向相反。
一、周转材料的定义与类别
周转材料属于资产类科目,具体归入流动资产中的“存货”。主要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二、一次转销法的会计处理
在采用一次转销法时,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分录为:原材料借入,管理费用、生产成本或销售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贷出。
三、采用计划成本的核算方法
企业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周转材料日常核算,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时,需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具体分录为:工程施工或销售费用等科目借入,材料成本差异贷出。当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存在差异时,应做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