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构成,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财产,特征包括独立于成员的法律实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财产与成员财产分离等。公司分类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构成全部资本,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独立法律实体,股东根据出资额或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
公司的特性
1. 有限责任制度
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使得股东承担的风险限定在合理范围内,既满足了投资者追求利益的需求,又保障了其投资积极性。
2. 广泛的集资能力
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从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3.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使得公司的资本和经营运作更加高效。
公司的基本特征
1. 法律独立性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与其成员的人格相互独立。这是公司最显著的特征,赋予公司独立于股东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权利与行为能力
既然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那么它自然也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 财产分离
公司的财产与其成员的财产是严格分离的。股东出资后,该财产的所有权不再属于股东,而成为公司的财产。
公司的分类
1. 无限责任公司
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 有限责任公司
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 两合公司
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余股东则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4.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 股份两合公司
公司资本同样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则仅对其持有的股份负责。
公司是一种永久性的资本联合,其形态完全脱离个人色彩,股东的个人生存状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和长久的存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