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建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自营和出包是两种主要方式,其转固会计处理不同。自营工程由企业自行组织,出包工程则通过招标等方式发包给建造承包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成本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如何转固定资产
企业自建固定资产的核算,首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记录。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两者的转固会计处理各异。
一、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材料采购与施工。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 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 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及商品: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3. 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4.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二、出包工程
出包工程指企业将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 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 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同样需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通过上述分录,企业能够清晰反映固定资产的形成过程,确保资产账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