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债券是规定利息支付和本金偿还只能从债券发行公司的所得或利润中拨出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分为高收益债券和市政收益债券两类。高收益债券风险较大,但在活跃时期对公司收购有优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市政收益债券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其发行人特定,资金用途、偿债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也有特殊规定。
收益债券详解
收益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特殊债券,其利息支付和本金偿还均来源于公司的所得或利润。若无盈余,款项会累积至有盈余年度始发放。此类债券多在公司改组或重整时发行,并不公开发行。
高收益债券
起源于1920至30年代的美国,因风险性较大,又被称为“垃圾债券”。这类债券为投资者带来了较高的收益,但同时也伴随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在1983至1989年的活跃期,约三分之一的发行量被用于公司收购活动,这一行为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更新和转移。
市政收益债券
市政收益债券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两大类。一般责任债券不依附于特定项目,以政府信誉和税收为担保,实质上为地方公债。而收益债券则与特定项目紧密相关,其还本付息来源于项目自身的收益。例如,自来水、城铁和机场的收费等。对于投资者而言,市政收益债券的风险要高于一般责任债券。其特点表现在:发行人为地方政府代理机构;筹集资金用于公用设施建设;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项目收益,但政府可能会给予一定限额的补助;享受优惠待遇,如免缴或减收利息税;运作方式市场化。
收益债券作为债券市场的一部分,对于公司和投资者而言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风险。深入了解其特性和运作方式,有助于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