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也叫“接盘”。承诺需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承诺内容需与要约一致,方式需符合要约要求,并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摘要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承诺:商务合同中的关键步骤
承诺是商务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标志着受要约人对要约的认同与接纳。在商务尤其是国际商务交往中,承诺又被称为“接盘”。
一、承诺的定义与条件
承诺,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承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资格: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2. 有效期限制: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 内容一致性: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吻合,不得限制、扩张或变更要约内容。
二、承诺的详细规定
1. 承诺方式: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当要约规定特定方式时,必须遵循。
2. 承诺明确性:承诺必须清晰明确,不得含糊,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三、承诺的生效
若要约未明确承诺期限:
对话方式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非对话方式的要约,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四、关于第三人承诺的规定
第三人不属于受要约人,其作出的“承诺”应视为向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在商务合同中,第三人的承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承诺是商务合同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在商务交往过程中,对承诺的理解与正确应用,有助于合同的顺利订立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