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包括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计量准则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23号》及《第24号》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其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则基于摊余成本。这种计量方式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金融资产价值。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这类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而其价值变动则反映在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中。这种计量方式有助于企业准确反映金融资产的潜在增值或减值情况。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计量与第二类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其价值变动直接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从而更直接地反映金融资产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明确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标准,为企业的财务报告提供了更为清晰、准确的指导,有助于投资者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水平。这些准则的修订发布,对于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