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一定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为:以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减按70%计算。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预扣预缴税额根据每次收入额计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时,需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规定:
1. 收入额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 减除费用规则: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3. 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使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来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文章润色后的内容:
一、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对于支付给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扣缴义务人需遵循特定的预扣预缴税款方法。具体规定如下:
1. 收入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三项收入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剩余的部分即为收入额。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计算时享有百分之七十的减计优惠。
2. 费用扣除细则:
根据每次收入的不同金额,有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若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扣除八百元;若超过四千元,则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进行费用扣除。
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以每次的收入额作为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参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来计算应预缴的税额。
遵循以上规定,扣缴义务人可以更加明确地为居民个人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确保税收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