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或其他单位拨入的专门用于特定项目(如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的款项,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将部分款项转入资本公积。拨款来源包括财政机关、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捐赠。该款项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的研发和技术改造,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以避免增加财政、税务和企业的工作量,并能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拨款转入详解
一、概念介绍
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项目的资金。当这些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将部分款项转入资本公积。
二、拨款转入的来源
1. 财政机关拨入的专款:由国家财政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
2. 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资金拨入: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使用非财政补助收入资金拨给的专款。
3. 社会捐赠款项:来自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无偿捐赠,指定专门用途的款项。
三、对所得税的影响及会计处理实例
从拨款转入的来源看,主要是国家拨付用于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的资金。若将这部分款项纳入应纳税所得额中,会导致企业既接受国家拨款又向国家交税,这不仅增加工作量,还不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率。拨款转入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以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收到国家拨入专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专项应付款 100万元
支付相关费用与购入固定资产:
支付费用时:
借:专项应付款 15万元
贷:银行存款 15万元
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8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万元
同时,将拨款转入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 80万元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80万元。
上交拨款余额时:
借:专项应付款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经过上述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地反映拨款转入的会计处理过程,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