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
工程物资与存货的区别
工程物资与存货之间存在明确的区别。在会计术语中,存货特指一系列与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相关的物资。具体来说,“存货”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货的构成
1. 原材料:用于生产加工的原始物料。
2. 库存商品:已完成生产、待销售的产品。
3. 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4. 周转材料: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材料。
5. 材料采购及在途物资:正在采购或运输途中的材料。
6. 发出商品:已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产品。
7. 材料成本差异: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二、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范畴
工程物资是专门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物资,如建筑材料、设备等,并不属于上述存货的范畴。在会计分录中,工程物资的增减变化与存货的核算方式有所不同。
三、存货跌价准备
在存货的核算中,还需要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即因存货价格下降可能产生的损失准备。这部分准备会从存货的账面价值中减去。
工程物资并不等同于存货,二者在会计上有明确的区别和核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