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收到已抵扣的发票,若开票方因故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需做进项转出。购买方需在开票机系统做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导出申请单。同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包括有误发票的原件及抵扣联复印件、记帐凭证复印件等。提交至税务局后,获得正式负数发票通知单,交给开票方开具负数发票。
发票已抵扣但对方要求红冲的处理步骤
当购买方收到已认证的发票,而开票方因某些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购买方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申请红字发票
1. 在购买方的开票系统里制作一份红字发票申请单。二、导出申请单
2. 完成申请单后,需进行“申请单导出”,将其保存到桌面,并复制到U盘以便携带。三、准备相关材料
3. 准备原来有误的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该发票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及原件、付款给销售方的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该有误发票的认证清单。四、提交材料至税务局
4. 将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之后,携带原件、复印件和U盘前往税务局。税务局会开具正式的负数发票通知单。五、通知开票方
5. 拿到通知单后,将其交给开票方,他们就可以根据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了。
购买方在整过程中,需注意核对所有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便顺利处理红冲事宜。涉及税务操作,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