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是指企业因无开具发票的设备或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国税局申请代开。营改增后,地税局不再代开增值税发票。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如超出领购发票范围、被收缴发票或跨区临时经营等,可申请代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只有税务机关有代开发票的权利。
代开发票详解
代开发票,指的是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如没有金税盘和发票打印机时,因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而无法自行开具发票,可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营改增的政策背景下,地税局不再承担代开增值税相关发票的职责。
一、基本情况
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发票。但在某些特定情境,例如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二、具体适用情形
1. 纳税人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限额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 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收入时。
3. 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领取发票,若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可申请代开。
三、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单位或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需提供购销业务或接受服务的书面证明。对于应缴纳税款的业务,税务机关在开具发票的同时进行征税。明确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拥有“代开发票”的权限。
四、申请与操作
企业在满足条件并需要代开发票时,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为其代开发票。
企业应当注意,合规合法地申请代开发票,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