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过路费能否抵扣增值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成本管控师 2024-12-13 00:36 浏览次数:569

从201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可以凭符合抵扣规定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符合规定的发票左上角有“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而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则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税率栏显示“不征税”。可在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进行勾选认证并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过路费抵扣增值税详解

自201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对于过路费的抵扣有了新的规定。关于通行费的电子普通发票,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的操作更加明确。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内容:

一、抵扣规定

符合抵扣规定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在自发票开具之日起的360日内进行勾选认证,并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此类发票的左上角明确标识有“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二、不符合抵扣规定的发票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其左上角没有“通行费”字样,并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此类发票是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的。

具体操作流程

纳税人收到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需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操作,确保在有效期内进行勾选认证。这一流程旨在确保税收的公正与透明,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操作方式。

纳税人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记录增值税的抵扣情况。对于符合规定的过路费发票,可按照借贷记账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以上内容,请广大纳税人务必严格遵守,确保税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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