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自身的信誉和营业网点,按照协议在规定期限内销售证券的过程。承销方式包括代销、助销、包销和联合承销。其中,代销和包销是最主要的两种形式。承销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若未达销售目标则为发售失败。承销商在代销过程中不承担风险,收入相对较低。
承销: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信誉与营业网络在证券发行中的应用
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借助其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广泛的营业网点,按照协议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的过程。具体承销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证券代销
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在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这种方式的特征是:
1. 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2. 承销商不垫资,对未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
3. 证券发行的风险主要由发行人承担。
二、证券助销
承销商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进行出资购买或按剩余部分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确保发行人的筹资计划顺利实现。
三、证券包销
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未销售部分仍由承销商持有。
四、联合承销(承销团承销)
两个或以上的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
在以上四种形式中,代销和包销是最主要的两种形式。承销期限方面,证券法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若三个月内销售数量未达到总数量的70%,则视为发售失败,发行人需按发行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承销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环节,对于证券的顺利发行和市场的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