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录的处理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企业对原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了调整,现称为“税金及附加”。这一调整旨在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所涉税费情况。
一、调整后的科目内容
调整后的“税金及附加”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各类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等。
二、会计分录操作
当企业计提对应的附加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方科目:税金及附加
这一科目记录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支付的税费,反映了企业的税费支出情况。
2. 贷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此科目表示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例如,企业在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时,会做出上述的会计分录。这样的分录格式,既遵循了会计原则,又清晰地展现了企业的税务情况。通过这样的分录处理,企业能够更准确地核算税费,确保财务的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