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固定资产丢失,需按照资产账面净值处理会计分录。资产丢失时,记录待处理财产损溢和已计提的折旧;若找回资产,则冲回相关分录;若无法找回,收到责任人赔款时,记录银行存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最后经领导批准后,结转营业外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丢失会计分录处理
当企业遭遇管理不善导致的资产毁损丢失,会计分录处理需遵循一定程序。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
资产丢失时的处理
当固定资产丢失时,需按照资产账面净值减去已计提的折旧,并考虑责任人或保险赔款的因素。具体分录为:
1. 记录资产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原值-已计提的折旧)
借:累计折旧(已经计提的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2. 若后续找到丢失的资产,则冲回上述分录。
3. 若无法找回,收到责任人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领导批准后的结转处理
经领导批准后,进行结转操作: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以上内容对原文章进行了适当的润色,保持了原文的表述意图和会计分录格式,同时注意了文章的结构和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