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时,需填报相关信息并留存相关凭证备查。这些凭证包括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贷款合同、租赁合同、分摊协议、医药费用票据等。纳税人应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个税附加扣除凭证及信息填报详解
关于个税附加扣除,纳税人需根据不同专项准备相应凭证以完成扣除。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享受此项扣除时,需填报配偶及子女的相关信息,并留存境外教育佐证资料,如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并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如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证书名称、编号等。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填报住房权属信息、贷款合同编号等,并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四、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提供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地址等信息,并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
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填报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信息,如有共同赡养人,还需填报分摊方式。留存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填报患者信息、医药费用总金额等,并留存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清单。
纳税人在享受附加扣除时,应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填报各项信息时,务必按照相关办法的规定,完整、准确地提供所需资料,以确保附加扣除的顺利办理。
以上内容基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阐述,为便于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操作,建议仔细阅读并遵循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