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规定了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规定,适用于经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法人。包括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确认和计量、清算财务报表的列报、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账务处理等方面。旨在为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等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信息。
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规定
为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真实反映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本规定适用于经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法人在破产清算期间的会计处理。
二、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
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相关财务报表应以破产宣告日为报表日。
三、确认和计量
1. 破产企业在被法院宣告破产时,应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计量,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负债进行初始确认计量。
2. 破产期间发生的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应按照相关金额进行后续计量,并相应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四、清算财务报表的列报
破产企业应以法院宣告日、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编报日等时间点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并反映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财务状况、清算损益、现金流量变动和债务偿付状况。报表包括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
五、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账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与调整: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科目,并调整原有科目的余额。包括资产类、负债类、清算净值类和清算损益类等科目。详细操作如下:
负债类科目的设置与调整:应付破产费用和应付共益债务等科目的设置与调整,反映了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负债情况。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共益债务。当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负债科目的余额。
清算净值类科目的设置:清算净值科目用于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日的资产与负债的差额。在编制破产报表时,需对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其于破产报表日的价值重新计量,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
清算损益类科目的设置与账务处理:包括资产处置净损益、债务清偿净损益、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损益等科目的设置与账务处理。这些科目用于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收益和费用,以及调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产生的净损益。在编制破产报表时,应将各类收益和费用结转至清算净损益科目,并将清算净损益科目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还需对其他收益、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支出等科目进行相应处理。具体账务处理方法包括清偿债务、支付税费等。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还需考虑所得税费用的计提和提存事项的处理。最后,将各科目余额进行结转处理。在此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借贷平衡原则的应用。具体账务处理方法如下:……(此处省略部分详细账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