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包括购买时的分录、领用时的分录以及分次摊销时的分录。购买时,资产和税费增加,银行存款减少;领用时,将低值易耗品从库存转移到在用状态;摊销时,根据领用次数分摊其价值,先借制造费用,再贷低值易耗品。最后进行结转处理。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分录详解
关于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处理,企业在采用分次摊销法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一、购买时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购入低值易耗品,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其分录为: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领用时的分录处理
1. 领用初期的记录: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2. 分次摊销的价值记录:
首次领用,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再次领用,再次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3. 摊销后的结转处理:
为确保账目清晰,需进行结转分录: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进行相应金额的结转)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以上分录详细记录了低值易耗品从购买、领用、分次摊销到结转的整个过程,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此分录进行处理,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