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包括发出商品时的账务处理,以及回购时的会计处理。发出商品时,会计需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和其他应付款的增加,同时结转成本,将发出商品记录在贷方库存商品账户。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需要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回购时,会计需记录库存商品的增加和其他应付款的减少,同时处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
发出商品时的会计处理:
当公司发出商品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同时,需要支付相应的税费,会计分录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与此同时,需要结转成本。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由于回购价格往往高于原售价,所以在销售与回购的期间内,需要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这些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期间的会计处理:
对于公司购回商品的过程,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同时,需要支付之前所欠的款项及相应的税费,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以及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