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5〕119号规定,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允许在研发费用中加计扣除,但不包括福利费。企业支付的研发人员的福利费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研发人员的费用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详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针对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明确了人员人工费用的具体涵盖内容。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人员人工费用包括: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及相关社保费用:
工资薪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还包括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这意味着,企业的研发费中并不包括支付给研发人员的福利费。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
二、具体政策内容分析:
该通知明确了研发费用中可加计扣除的部分,为企业进行研发活动提供了税收上的优惠。其中,关于人员人工费用的规定,确保了企业在研发人员的薪酬和社保方面的支出能够得到相应的税务支持。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激励,能够推动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