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需要设置多个二级科目,包括“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以便进行增值税的核算和管理。这些科目涉及到增值税的各个环节,如待抵扣、待认证、待转销项、留抵税额等,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计税方式,如简易计税和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等。
应交税费下的二级科目详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细化多个明细科目,以更清晰地反映税费的应交、未交及预缴情况。
一、应交增值税
此科目主要核算企业购进货物、劳务等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未交增值税
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当期的增值税应缴未缴部分。
三、预交增值税
此科目反映企业预先缴纳的增值税款项。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
此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已支付或应付的、但尚未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
该科目核算那些尚未经过认证的进项税额,待认证后转入“应交增值税”科目。
六、待转销项税额
此科目用于核算特定情况下,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等,应转出的销项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
该科目反映企业增值税中的留抵税额,即应缴增值税额中尚未使用的部分。
八、简易计税
此科目用于核算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增值税额。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该科目特定用于金融商品转让过程中应交的增值税。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
此科目反映企业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扣代交的增值税。
这些明细科目的设置,有助于企业更精确地掌握自身的税务状况,做出更合理的税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