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计提工资时应当按照应发工资金额来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实发工资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部分等后的实际到手工资。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应以应发工资为基础进行工资计提。
计提工资是按应发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企业应每月按照应发工资金额计提职工薪酬。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会计处理
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准确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实质。对于应付职工薪酬这一项目,企业应在每月约定日期,按照应发工资金额进行计提。
二、具体计提与分录处理
对于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这里涉及的关键点是“应发工资金额”,即根据劳动合同或公司政策规定的、员工应获得的工资总额。
三、关于实发工资与应发工资
应发工资是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或合同约定应获得的工资总额,而实发工资则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等之后的实际到账金额。在会计处理上,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应发工资,因为它代表了企业的负债和成本。
在这样的会计处理下,企业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成本结构,为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