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主要方式涉及多个维度,包括按地点分的报送与就地审计;按组织方式分的授权、委托及联合审计;按接纳意愿分的强制与随意审计;按是否通知分的预告与突击审计;按要求行为分的事前、事中与事后审计;按审计手段分手工与计算机审计;按审计范围分的全面与局部审计。这些方式综合体现了审计主体执行审计活动时的选择策略,属于审计方法的一部分,旨在通过不同手段和技术达成审计目标。
审计作为一种系统性检查和验证活动,其实施方式多样,旨在适应不同审计场景与目标。以下是审计的主要实践形式:
1. 审计地点分类:审计可根据实施地点的不同,划分为报送审计与就地审计。前者要求被审计单位将相关资料送至审计机构审查,后者则指审计人员直接入驻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作业。
2. 组织方式区分:审计活动可依据组织形式分为授权审计、委托审计及联合审计。这涉及不同主体间的权限赋予、服务外包或多方合作进行审计工作。
3. 接纳意愿考量:按被审计方接受审计的主动性,审计可分为强制审计与随意审计。强制审计基于法律规定必须执行,而随意审计则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自愿同意。
4. 通知与否:审计可分为预告审计与突击审计,区别在于是否提前通知被审计方。预告审计给予准备时间,突击审计则旨在获取未经修饰的真实状况。
5. 审计时点:依据审计介入的时间点,分为预告审计、事中审计与事后审计。这些分类反映了审计在事件发生前、进行中或完成后介入的特点。
6. 技术手段运用:审计实践中,技术手段的选择至关重要,分为手工操作审计与计算机审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审计日益成为提高效率和准确性的关键手段。
7. 审计范围界定:审计可全面覆盖或针对性进行,分为全部审计与局部审计。前者涉及被审计单位所有财务及业务活动,后者则聚焦于特定领域或事项。
审计方式是审计主体为达成审计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策略的总括,它作为审计方法的核心组成部分,体现了审计活动的灵活性与针对性,确保了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广泛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