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我国效益审计报告框架需考虑以下因素:首先,兼顾效益审计的双重特性,即提供公共资源管理的评估信息并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其次,适应我国政府审计特色,作为政府内部具有处罚权的监督机构,其审计监督属于内部行政范畴;再者,遵循国家审计准则,特别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与《审计机关报告编审准则》规定的审计报告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效益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总结,反映审计结果,包含审计意见、评价及建议,是效益审计项目成效的具体展现。
确立我国效益审计报告框架需考量的关键要素可归纳如下:
效益审计的特性
效益审计扮演着双重角色:其一,它为公共资源管理的效能提供关键信息与保障,增强透明度;其二,通过评估,激励公共部门管理者明确职责,追求更高效能的管理体系。
我国政府审计体系的独特性
我国审计机关作为政府架构内的实体,兼具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享有处理与处罚权限。其实施的审计监督机制,实质上构成了政府内部自我监管的重要环节。
国家审计准则的规范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与《审计机关报告编审准则》,对审计报告的编制、审核流程、内容构成及格式标准均作出了详尽规定。效益审计报告,作为效益审计工作的总结性文件,不仅是审计团队意见的正式表达,审计结果的评价依据,也是提出改进建议的平台,体现了审计项目的最终成果。
构建我国效益审计报告框架时,必须兼顾效益审计的本质特征、适应我国政府审计的特殊架构,同时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审计报告的权威性、实用性和合规性。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共资源使用的透明度与效率,也是推动公共管理部门持续改进的重要工具。